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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
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
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
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
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
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因為 神不偏待人。(羅二:1~11)


小時候,母親的同事送了一本聖經圖畫故事書給我們,
我很喜歡那本書,雖然並不是非常瞭解其中的意義,
我卻被當中的故事情節,以及生動的圖畫所深深吸引。
父親那邊的家族都是基督徒,
有時叔叔嬸嬸都會寄宇宙光到家裡來,
每次家族聚餐時,我們飯前也都會作禱告,
爺爺奶奶過世時,也是用基督教的方式辦理追思禮拜,
我欣賞基督徒樂觀的想法,因為相信有天堂,
並對那種榮耀 神的神聖感動不已。


剛上大學時,嬸嬸兩次邀請我去聚會,然而我總是拒絕。
為什麼會排斥? 我並非無神論者,我相信這世界是有 神的,
只是我不喜歡那種不相信就毀滅的 神,
當時我並不瞭解 神的慈愛,我忽略了 神所滅掉的乃是不義之人。
另外,在成長過程中,我並不欣賞生活週遭的基督徒,
叔叔他們對這個家族的事情,總是出一張嘴,很少參與,
表叔公住院那段期間,他們只去看過一兩次,
父母雖然沒有信仰,也不像叔叔他們這麼會讀書,
但是父母都非常盡孝道,雙方的長輩生病時,他們都會定時去探望,
當爺爺因為中風而住在療養院時,每個月我們全家都會從高雄開車到台北去探望,
而探望在南部的長輩,或是財產的分配,基督徒在哪裡? 忙碌並不是藉口,
我們是親戚,要一起為這個家付出,不是只出一張嘴就可以了,
我們並不是屬下,我討厭基督徒那種自以為是的態度。


另外,在爺爺的追思禮拜的牧師,讓我非常感冒,
我對於他用幽默的風格弄得大家笑哈哈的態度,非常不以為然,
連我姊都在哈哈大笑,讓我不太高興,
而全場座無虛席讓我很懷疑這些人真的認識爺爺嗎?
應該都是叔叔嬸嬸的朋友吧,既然這樣,也難怪他們一點都不悲傷了。
在追思禮拜之後,我和姊姊搭著叔叔朋友的車,牧師也在車上,
牧師開始跟叔叔的友人聊起現在骨灰罈很多,靈骨塔還破壞水土保持,
如果土石流來,骨灰都混在一起,應該拿骨灰去種花什麼的....
我不知道姊姊怎麼想,不過我當時簡直是快氣炸了,很想下車,
但是看著外面呼嘯而過的車子,才忍下這口氣.....
三年後,在奶奶的追思禮拜中,我再次看到這個牧師,
得知他被派到高雄,看他一臉沒落,心中竟有種快感,
直覺這是報應,被派來這種鄉下地方,
一定是做了什麼事情被貶官吧!? (當時的想法非常無知)
這一次,他總算嚴肅些了,沒有這麼搞笑。


多年後,當我在俗世中載浮載沉,罹患了憂鬱症,
在基督徒的室友介紹下,我開始到教會聚會,
我分別在小組查經時,以及網路上看到以下的文字,
讓我思索多年來阻礙信仰的絆腳石。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
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
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1~7)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 Copyright 1988 Carol Wimmer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我並不是在叫喊著 "我是得救的",
而是在低聲的說 "我曾經迷失過",所以我選擇了這條路;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並不是因為我覺得比你高一等,
而是承認我一直在蹣跚而行,所以我需要一位生命中的嚮導;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我並不是在顯示自己很強壯,
而是在承認自己的軟弱,並禱告尋求繼續前進的力量;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我並不是在吹噓我的成功,
而是承認自己的失敗,並且沒有能力償還所背負的債;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我並不是在自我宣稱我是完美的,
而是讓你看到我生命中的瑕疵是這麼的明顯,但 神相信我是有價值的;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我還是會感到痛如針刺般,
但我有 神來分擔我的心痛,所以我會繼續尋求祂的面;


當我說我是基督徒時,我並不是在評價你,
因為我沒有那樣的權柄,我只知道我是被愛著的。




我為這兩段文字感動,這才是一個基督徒良好的態度不是嗎 ?
保羅在書信中提到,猶太人仗著自己是 神的選民,以為可以不受審判,
律法師以為熟讀律法,就比外邦人高人一等,
耶穌不斷地以撒瑪利亞人做比喻,就是規勸猶太人和律法師能夠悔改,
知道追求律法的結果一定會導致滅亡,因為在 神面前,沒有人可以藉著律法而得完全,
神知道我們在律法下不可能全然無罪, 神不願將來用律法審判時,
無一人倖免,人類全部滅亡,為此祂憐憫我們,降下獨生子耶穌,
藉著祂的愛子被釘十架,用寶血遮蓋,洗淨世人的罪惡。


那麼我們基督徒呢? 接受福音之後的我們,是否還是和猶太人抱持同樣的想法?
論斷外邦人卻和他們所行一樣、以為自己蒙恩典就可以不受審判、
在行為上藐視 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或是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
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呢?
因為過去有那位牧師的例子,當我來到勝利堂之後,
我會觀察教會內牧師的言行舉止,身為神職人員必須無可指摘,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很可惜,身為基督徒的我還是在論斷別人,我在此論斷神職人員,
我護教心切,仍與我的朋友爭辯信仰,即使我知道自己沒有那樣的權柄,
我常因為忙碌於教會活動,沒有回家探望父母,和過去我所論斷的基督徒其實是一樣。
求主幫助,幫助我來到祂的面前懺悔,知道唯有公義的 神才有審判人,論斷人的權柄。
我們基督徒雖然蒙恩,仍會遇著 神的試煉與魔鬼的試探,
接受信仰只是開始,後續仍是不斷的屬靈和信仰上的爭戰,
我們要不斷地回到 神的面前懺悔,祈求赦免,順服聖靈帶領,才能得以聖潔,
將來審判時,在 神面前才可以站得住腳,不被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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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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